环境部公告 2020年 第65号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防治环境污染,规范固体废物环境管理,现批准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》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《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》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,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。
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一、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599-2020)
二、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484-2020)
三、《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39707-2020)
依据法律规定,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。
以上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,自实施之日起,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599-2001)、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484-2001)废止。
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,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)查询。
特此公告。
生态环境部
2020年12月8日
(此公告业经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)
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态环境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,环境标准研究所。
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》
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the non-hazardous industrial solid waste storage and landfill
标准号:GB 18599-2020 (代替 GB 18599-2001)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 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防治环境污染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填 埋技术进步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、填埋场的选址、建设、运行、封场、土地复垦 等过程的环境保护要求,以及替代贮存、填埋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充填及回填利用环境 保护要求,以及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等内容。
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。
本标准发布于 2001 年,本次为修订。
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
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hazardous waste incineration
标准号:GB 18484—2020(代替 GB 18484—2001)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 等法律法规,防治环境污染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选址、运行、监测和废物贮存、配伍及焚烧处置过程的生态 环境保护要求,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。
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。
本标准发布于 1999 年,2001 年次修订,本次为第二次修订。
《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》
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medical waste treatment and disposal
标准号:GB 39707—2020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 和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防治环境污染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选址、运行、监测和废物接收、贮存及处理处置过程的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,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。
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。
本标准为发布。